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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必帶文件:
A.兩人身份證正本+影本
B.兩人印章
C.戶籍謄本
D.需登記得財產:如.存摺.土地建物權狀.行照...等等(正本+影本)
2. 直接到兩人其中一個戶籍所在地的法院.去現場買一份申請表.我記得一份好像是花12元
3.填寫完畢交給法院登記處並繳費
4.隔幾天後.法院會寄一份公告給您.再拿此份公告.一字不漏去登報一天(一定要登"日報") EX:大眾日報
5.再把登報的報紙寄回給法院.就完成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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